按照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内部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要求,近期,由局纪检监察部门牵头、财务部门配合,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局17户单位开展“全覆盖”审计。
事务所分3个组对省属单位2017年7月份至2018年10月份收入支出、内部控制、资产负债、财经纪律、会计账表以及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等进行全面审计,财务处及局所属单位会计人员如实提供有关材料,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。
审计工作结束后,就审计中存在的一些疑问,财务处积极与事务所进行沟通、交换意见,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,并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。通过部审工作,促进了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。